二审判决书一般在立案后三个月内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具体时间需根据案件进展和法院安排确定,建议联系经办法院
二审判决书出具时间详解
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 一般期限:二审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可扣除鉴定、公告等特殊程序时间)。
- 延长情形:特殊情况需延长的,需经本院院长批准(民事案件)或上级法院批准(刑事案件),延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
影响出具时间的关键因素
因素 | 说明 |
---|---|
案件复杂程度 | 涉及事实不清、证据争议大、需多次开庭的案件耗时更长。 |
鉴定/审计程序 | 如需司法鉴定、资产评估等,时间不计入审限,可能导致延期。 |
当事人行为 | 上诉后撤回上诉、和解调解等情形可能加速或延缓流程。 |
法院工作负荷 | 不同地区法院案件量差异较大,可能影响实际出具速度。 |
发回重审 | 若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一审程序需重新进行,整体耗时显著增加。 |
超期未判的救济途径
- 向法院申请督促:可联系承办法官或立案庭询问进展。
- 投诉程序:向法院监察部门反映超期审理问题。
- 向上一级法院申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对无正当理由超期审理可申请监督。
判决书送达时间
- 出具与送达关系:判决书作出后需经历宣判程序(当庭或定期宣判),宣判后立即送达或在10日内发送。
- 电子送达:部分地区支持电子送达,可缩短实际接收时间。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吗?
A:是的,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为终审裁判,送达后即生效(《民事诉讼法》第175条),当事人不得再上诉,但可通过再审程序申诉。
Q2:二审超期未下判决怎么办?
A:可采取以下措施:
- 向承办法院提交《请求尽快审结申请书》;
- 向该院监察室投诉(电话/现场);
- 向上级法院信访部门反映(需提供案号、超期证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8条,无正当理由超期审理将追究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