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用于确认申请文件真实性及法律效力,代表单位
专利申请单位的章定义与类型
专利申请单位的章通常指单位在专利申请文件中用于确认法律效力的官方印章,其作用是证明文件真实性、申请人身份及权利归属,根据中国《专利法》及实施细则,专利申请单位需加盖的印章类型如下:
印章类型 | 适用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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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 通用型印章,适用于所有专利申请文件(如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
专利专用章 | 部分单位(如高校、科研院所)可能刻制专用于专利事务的印章,需在相关部门备案。 |
无效印章 | 财务章、合同章、部门章等非官方印章通常不被接受,需以公章或专利专用章为准。 |
盖章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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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位置:
- 纸质申请:需加盖在《发明专利请求书》《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请求书》中“申请人签章”处,以及涉及单位权利声明的其他文件(如《发明内容》页、《委托书》等)。
- 电子申请: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提交系统上传文件时,需使用经备案的电子签章(如数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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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规范:
- 印章需清晰、完整,不可模糊或重叠。
- 若为复印件盖章,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 涉外申请需额外提供翻译件,并在翻译件上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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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5条明确要求:专利申请文件需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单位作为申请人时必须加盖公章。
常见问题与特殊情形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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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无专利专用章怎么办? | 可直接使用单位公章,无需强制刻制专利专用章。 |
分公司/分支机构能否独立盖章? | 需以总公司名义申请,分公司无独立主体资格,除非获得总公司授权并注明隶属关系。 |
电子申请如何替代盖章? | 需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的电子签章系统(如数字证书)完成签署,确保法律效力。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专利申请中,单位盖章的文件是否必须为原件?
解答:
- 原件要求:优先提交盖章原件,尤其是《请求书》和《发明内容》部分。
- 复印件处理:若提交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但部分材料(如《权利要求书》《)可能仍需原件。
问题2: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时,如何盖章?
解答:
- 共同申请:个人需签字,单位需加盖公章,所有申请人需在《请求书》中明确排序及权利份额。
- 特殊情况:若为单位员工与单位共同申请(如职务发明),需提供《权利归属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