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需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向专利局提交并符合法定要求,如发明
专利的基本类型与申请条件
根据《专利法》规定,我国专利分为三类,不同类型专利的申请标准存在差异:
专利类型 | 保护对象 | 核心条件 |
---|---|---|
发明专利 | 产品、方法、技术方案 |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
实用新型专利 | 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 | 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要求低于发明) |
外观设计专利 | 产品的外观设计方案 | 新颖性、区别于现有设计、不违背公序良俗 |
申请专利的通用标准
新颖性
- 定义:申请日前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未在国内公开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 判断依据:
- 现有技术对比(如论文、专利、公开销售的产品等);
- 若技术已被他人申请专利,则丧失新颖性。
创造性
- 发明专利:需具有“显著创造性”,即相比现有技术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需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标准低于发明。
- 示例:改进现有产品结构(如优化折叠椅的铰接设计)可能符合实用新型创造性。
实用性
- 要求: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等)。
- 例外:纯理论方案、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德的技术不可申请。
各类专利的特殊要求
发明专利
- 技术深度:需解决技术问题,具备技术创新性(如新材料、新工艺)。
- 审查流程:实质审查制,需通过严格技术对比。
- 保护期:20年(自申请日起)。
实用新型专利
- 保护范围:仅限产品的形状、构造(如机械装置、电路结构)。
- 审查流程:形式审查+初步实质性审查(无需实质审查)。
- 保护期:10年。
外观设计专利
- 设计要求:图案、形状、色彩等结合,具有美感且适用于工业应用。
- 对比对象:同类产品的现有外观,需明显区别。
- 保护期:15年(新规延长至15年)。
申请材料的通用要求
材料类型 | 说明 |
---|---|
权利要求书 | 明确技术/设计的保护范围,需分层表述(如独立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 |
说明书 | 详细描述技术方案,需支持权利要求,图文并茂。 |
技术领域与背景 | 说明所属技术领域及现有技术不足。 |
具体实施方式 | 提供可落地的技术示例(发明/实用新型)或设计图(外观设计)。 |
常见问题与解答
问题1:软件可以申请专利吗?
- 解答:
单纯软件代码无法申请专利,但若与硬件结合形成技术方案(如智能算法+芯片架构),可申请发明专利,软件界面设计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问题2:专利申请被驳回后还能补救吗?
- 解答:
- 发明/实用新型:若因创造性不足被驳,可修改权利要求书后重新申请(需保留原申请内容);
- 外观设计:被驳后通常需调整设计后重新提交;
- 注意:被驳不影响再次申请,但需避免重复提交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