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注册单位名称通常指申请人的法定名称,如企业全称、个体工商户姓名等,需与营业执照
商标的单位名称定义
商标的单位名称通常以“件”为计量单位,在中国及国际商标体系中,每提交一件商标注册申请(无论包含多少个具体商品或服务项目),均视为“一件”商标。
- 申请一个文字商标覆盖10个商品类别 → 1件商标
- 申请一个图形商标覆盖5个服务类别 → 1件商标
单位名称的由来与规则
核心规则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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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为基本单位 | 以“件”衡量商标注册申请的数量,与商标类型(文字、图形等)无关。 |
一申请一商标一类别 | 每件商标需指定《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单一类别(跨类需多件申请)。 |
特殊类型商标的单位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三维标志商标等特殊形式,仍以“件”为计量单位。 |
实际应用中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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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申请
- 企业申请“华为”文字商标,覆盖手机、平板等商品 → 1件商标(需选择对应类别)。
- 若同时申请“华为”文字商标和图形Logo,需分别提交 → 2件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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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
- 通过马德里体系提交一份申请,指定多个国家 → 仍视为1件国际注册(但各国审查独立)。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注册时如何选择分类?
解答:需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选择对应的类别,若商品或服务跨多个类别,需按类别数量提交多件申请,销售“服装”和“餐饮服务”需分别申请2件商标。
问题2: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单位是否相同?
解答:相同,无论是普通商标、集体商标还是证明商标,均以“件”为计量单位,申请“绿色食品”证明商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