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需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且不属于法定不授予专利权
主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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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格
- 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 外国人需满足《巴黎公约》或与中国有协议,或通过PCT途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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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归属明确
- 职务发明:属于单位,需合同约定。
- 非职务发明:属于个人,需无单位资源依赖。
客体条件(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可授权主题 | 不可授权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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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方法、设备、工艺 | 科学发现、自然规律、数学方法 |
新用途的已知物质 | 疾病诊断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 |
含遗传材料的物质(如基因) | 核苷酸序列、生物体本身 |
软件与硬件结合的技术方案 | 单纯软件、商业规则、游戏规则 |
核心授权条件(技术性要求)
新颖性
要求 | 判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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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国内外公开过 | 申请日前无公开出版物、使用公开或他人申请。 |
例外:规定期限内的公开(如优先权期间) | 需在12/6个月内(发明/新型)提交优先权声明。 |
创造性
要求 | 判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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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 同领域技术人员认为非显而易见。 |
具有显著进步 | 技术效果优于现有技术。 |
实用性
要求 | 判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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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制造或使用 | 能在产业中重复实施。 |
符合自然规律 | 无逻辑矛盾或违背科学原理。 |
其他形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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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公开
- 说明书需详细描述技术方案,使同领域技术人员能复现。
- 权利要求书需明确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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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
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公共利益(如毒品制造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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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性原则
一件申请应限于一项发明或关联的多项发明。
常见问题与解答
问题1:软件开发能否申请发明专利?
- 解答:若软件与硬件结合形成技术方案(如智能算法+设备控制),或解决具体技术问题(如数据处理效率提升),可申请专利,单纯软件逻辑(如APP界面设计)通常不符合授权条件。
问题2:专利申请被驳回后如何补救?
- 解答:
- 复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请求,针对新颖性/创造性等问题提交新证据。
- 修改申请:根据审查意见调整权利要求书或技术方案,转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周期更短)。
- 重新申请:补充创新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