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触申请指在专利申请日前,他人或本人已公开的相同或近似技术方案
抵触申请专利的定义
抵触申请是指在同一国家或地区,针对同一发明创造,已有他人或自己在先提出了专利申请(或已获得专利),导致后续提交的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专利申请因丧失新颖性而无法获得授权的情形,简而言之,抵触申请的存在会直接破坏后续申请的“新颖性”,使其不符合专利授权的基本条件。
构成抵触申请的条件
条件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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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发明内容 | 前后两次申请的技术方案实质相同,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效果。 |
相同专利类型 | 仅适用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适用抵触申请规则)。 |
时间顺序 | 在先申请的申请日早于后续申请的申请日(需在在后申请的新颖性判断范围内)。 |
公开状态 | 在先申请是否公开不影响抵触申请的成立(即使未公开,仍可能构成抵触)。 |
法律后果
- 丧失新颖性:后续申请因与抵触申请内容重复,无法满足专利法对“新颖性”的要求。
- 驳回后续申请:审查员会直接引用抵触申请作为驳回依据,无需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 例外情况:若在先申请已放弃、撤回或专利权终止,且未被公开,则可能不构成抵触申请。
抵触申请 vs 其他概念
对比项 | 抵触申请 | 优先权申请 | 现有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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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 在先的同类专利申请 | 基于同一发明首次申请的优先权主张 | 已公开的技术(如文献、使用公开) |
影响范围 | 仅破坏新颖性 | 可保留原申请日 | 破坏新颖性和创造性 |
时间限制 | 无固定期限(以申请日为准) | 发明/实用新型12个月,外观6个月 | 无时间限制 |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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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1:
- 甲于2022年1月1日申请了“一种节能电机”的发明专利。
- 乙于2023年3月1日提交了完全相同的发明专利申请。
- 结果:乙的申请因甲的在先申请构成抵触申请,丧失新颖性,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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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2:
- 乙在甲的专利申请公开前(如甲未要求提前公开),不知情的情况下独立研发并提交了相同技术的申请。
- 结果:仍构成抵触申请,乙的申请被驳回(新颖性判断不以实际知晓为前提)。
如何处理抵触申请
- 主动修改技术方案:在后续申请中增加新的技术特征,使其与抵触申请形成差异。
- 合并申请:若前后申请属于同一申请人,可合并技术方案并提交新申请。
- 放弃在先申请:若在先申请尚未公开,可主动撤回以避免抵触。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抵触申请和优先权申请有什么区别?
解答:
- 抵触申请:是阻碍后续申请授权的“障碍”,因内容重复导致新颖性丧失。
- 优先权申请:是保护首次申请权益的“权利”,通过优先权主张可将首次申请的日期视为后续申请的申请日。
- 核心区别:抵触申请是负面限制,优先权是主动权利主张。
问题2:如果抵触申请是他人提交的,我还能改进技术并申请专利吗?
解答:
可以,但需确保改进后的技术方案与抵触申请存在“实质性差异”。
- 增加新的技术特征(如优化结构、新增功能);
- 改变技术效果(如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改进后的技术需通过“创造性”审查,方可绕过抵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