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被相关公众熟知,经持续使用形成识别力,虽未注册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
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定义
根据中国《商标法》及司法实践,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指在市场上已形成一定知名度,但尚未达到“驰名商标”认定标准的商标,其核心特征是:
- 持续使用:商标已投入商业使用并存续一定时间;
- 地域影响力:在特定区域(如省市、行业领域)内被相关公众熟知;
- 识别功能:能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但未达到全国或国际知名度。
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关键要件
要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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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时间 | 通常需连续使用1年以上,积累市场认知 |
宣传投入 | 通过广告、促销、参展等方式主动提升知名度 |
市场覆盖范围 | 在特定地域或领域内形成稳定消费群体,如地方品牌、行业细分龙头 |
公众认知度 | 相关公众(消费者、经销商等)能直接关联商标与特定商品/服务 |
与“驰名商标”的区别
对比项 | 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驰名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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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度范围 | 区域性、行业性 | 全国性或跨类别、跨国 |
保护强度 | 防止恶意抢注相同/类似类别 | 跨类保护(全类商品/服务) |
认定程序 | 无需官方认定,由司法或行政程序确认 | 需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法院依法认定 |
法律依据 | 《商标法》第32条 | 《商标法》第13条 |
法律保护与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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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依据:
- 《商标法》第32条:禁止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一定影响”需结合使用时间、宣传范围、市场占有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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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庆丰包子铺”案:因电视剧《蜗居》提及后知名度提升,法院认定其为“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驳回他人抢注。
- “今日头条”案:头条号运营公司通过长期宣传和使用,成功异议他人抢注“头条”商标。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何提升商标的“一定影响”以加强保护?
解答:
- 扩大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广告、社交媒体推广提升曝光;
- 规范使用:统一商标标识,标注“®”或“TM”符号;
- 市场拓展:进入新区域或细分领域,积累跨地域影响力;
- 证据留存:保存销售数据、广告合同、获奖记录等,用于维权。
问题2:商标被抢注后如何主张“有一定影响”进行救济?
解答:
- 行政途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提交使用证据(如销售合同、宣传报道);
- 司法途径:起诉抢注者侵犯权益,要求停止注册并赔偿损失;
- 关键证据:需证明商标在抢注前已具备知名度,且抢注行为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