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大规模侵权等严重情节,规定
商标法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司法解释,以下情形通常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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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恶意明显
- 故意侵权且拒不改正,或明知是假冒商标仍生产、销售。
- 伪造、涂改商标权属文件,或恶意抢注他人商标后实施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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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规模较大
- 非法经营额超过5万元,或违法所得超过3万元。
- 侵权商品数量巨大(如超过1万件)或扩散范围广(涉及多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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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后果严重
- 导致权利人重大经济损失(如直接损失超过10万元)。
- 引发社会恶劣影响(如危害公众健康、食品安全或造成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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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侵权行为
因同一商标侵权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法院判决后,再次实施相同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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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对象侵权
侵犯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或涉及民生领域的商标(如药品、食品)。
法律后果
情节严重情形 | 法律依据 | 处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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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额超5万元或违法所得超3万元 | 《商标法》第60条、第62条 | 没收工具/原材料/违法所得,罚款(非法经营额5倍以下或1050万元) |
侵犯驰名商标或恶意抢注后侵权 | 《商标法》第63条、《刑法》第213215条 | 追究刑事责任(有期徒刑+罚金),可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
重复侵权或拒不执行整改 | 《商标法》第60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 从重处罚,罚款上限提高至违法所得35倍,纳入信用黑名单 |
涉及危害公共安全或健康 | 《商标法》第67条、《刑法》第140148条 | 数罪并罚,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如假冒伪劣产品致人死亡)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何判断商标侵权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
解答:需结合主观恶意、侵权规模、损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认定。
- 若侵权人曾收到警告仍继续实施,或专门以侵权为业,则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 若侵权商品流入市场后引发消费者健康问题,即使经营额未达标,也可能因损害后果严重而升级处罚。
问题2:重复侵权是否会加重处罚?
解答:是,根据《商标法》第60条,因同一侵权行为被处罚后再次实施的,属于“情节严重”,除罚款外还可吊销营业执照,若构成犯罪,司法机关可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