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类商标为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如餐具、厨
第二十一类商标详解
根据《尼斯分类》(Nice Classification),第二十一类商标主要涉及家用或厨房用的容器、器具、清洁工具及玻璃制品,涵盖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物品,以下是详细说明:
核心定义
第二十一类商标的保护对象为:
- 家用容器、烹饪器具、餐具(如锅、碗、刀叉、保温瓶等);
- 清洁工具及容器(如扫帚、垃圾桶、拖把等);
- 玻璃器皿、陶瓷制品(如杯子、花瓶、储物罐等);
- 家庭日用杂品(如牙刷架、毛巾架、衣架等)。
涵盖范围与分类
第二十一类商标分为多个类似群组,每个群组包含具体商品类型,以下是主要群组及示例:
群组编号 | 类似群组名称 | 主要商品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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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 | 厨房炊事用具及相关容器 | 锅、煎锅、高压锅、水壶、保温瓶、厨房用铲、漏勺、筷子、勺子等。 |
2102 | 家用容器及清洁工具 | 垃圾桶、洗衣篮、衣架、扫帚、拖把、清洁刷、抹布、肥皂盒、牙刷杯等。 |
2103 | 玻璃、陶瓷及金属器皿 | 玻璃杯、茶杯、咖啡杯、花瓶、储物罐、瓷碗、金属餐具(非贵金属)、保温瓶内胆等。 |
2104 | 日用塑料制品及橡胶制品 | 塑料碗、保鲜膜、橡胶手套、洗碗海绵、塑料垃圾桶、硅胶厨具等。 |
2105 | 家庭日用杂品 | 牙签盒、纸巾盒、毛巾架、牙刷架、开瓶器、打火机、火柴盒等。 |
2106 | 未列明的家用器具 | 冰桶、冷却容器、暖手炉、电热毯(非电热)、家用手动搅拌机等。 |
注册意义与适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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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保护:
- 适用于生产或销售厨房用具、清洁工具、家居容器等产品的企业,防止他人仿冒品牌。
- “苏泊尔”注册了锅具、炊具相关的21类商标,避免其他品牌使用相似名称或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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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识别:
帮助消费者通过商标区分不同品牌的同类产品(如“康宁”玻璃器皿、“妙洁”清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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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需求:
出口家居用品的企业需在目标国家/地区注册21类商标,避免侵权风险。
注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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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覆盖商品:
需根据实际产品选择对应的类似群组,避免遗漏(如同时生产玻璃杯和塑料杯,需覆盖2103和2104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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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近似类别区分:
- 第七类:电动厨房电器(如搅拌机、破壁机)属于机械类,需单独注册。
- 第二十一类:仅覆盖手动或非电动工具(如普通菜刀、木制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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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性注册:
若品牌涉及多种家居产品,建议全类注册或重点保护关联类别(如35类广告销售、31类厨房食材)。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厨房用刀具属于第几类商标?
解答:
- 非电动刀具(如菜刀、水果刀)属于第二十一类(2101群组);
- 电动刀具(如绞肉机、电动削皮器)属于第七类(机械类)。
问题2:如何判断家居用品的商标类别?
解答:
- 材质与功能:玻璃杯、陶瓷碗属于21类;不锈钢保温杯若带电动加热功能则属于7类。
- 参考尼斯分类表:通过官方分类查询工具(如中国商标局官网)输入商品名称,可快速匹配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