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第13条第1款规定,各指定国应对国际申请给予临时保护,如同本国申请
PCT第13条第1款内容解析
条款
PCT(专利合作条约)第13条第1款规定了国际检索单位在发现国际申请中存在特定问题时的通知义务及申请人的回应权利,该条款旨在平衡国际检索效率与申请人权益,确保技术评估的透明性。
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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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发条件
- 国际检索单位在检索过程中,若认为国际申请存在以下任一问题:
- 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工业实用性;
- 发明单一性缺陷(即一项申请包含多项互不关联的发明);
- 其他形式缺陷(如说明书未充分公开技术细节)。
- 国际检索单位在检索过程中,若认为国际申请存在以下任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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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检索单位的义务
- 书面通知:需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具体缺陷及理由;
- 邀请意见:明确告知申请人可在规定期限内(通常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1个月)提交书面意见或修改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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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权利
- 提交意见:可针对缺陷进行反驳或解释;
- 修改申请:可主动修正申请文件以消除缺陷;
- 逾期后果:若未在期限内答复,国际检索单位可直接基于原始申请出具国际检索报告。
流程示意图
步骤 | 主体 | 行为 |
---|---|---|
1 | 国际检索单位 | 完成国际检索,发现缺陷后发出书面通知 |
2 | 申请人 | 在1个月内提交意见/修改(可选) |
3 | 国际检索单位 | 根据申请人反馈出具最终国际检索报告 |
注意事项
- 法律效力:国际检索报告的上文小编总结对国家阶段审查无约束力,但会影响后续流程;
- 修改限制:申请人仅能针对通知中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不可扩大保护范围;
- 语言要求:意见或修改需以国际检索单位指定的语言(通常为英语/法语)提交。
不同情形下的处理对比
情形 | 国际检索单位动作 | 申请人可采取的行动 | 对后续流程的影响 |
---|---|---|---|
无缺陷 | 直接出具国际检索报告 | 无需回应 | 报告上文小编总结有利于进入国家阶段 |
存在缺陷 | 发出通知并暂停报告 | 提交意见/修改 | 可能优化报告上文小编总结,降低国家阶段风险 |
逾期未回应 | 基于原申请出具报告 | 无法补救 | 报告可能包含负面上文小编总结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若国际检索单位指出缺乏新颖性,申请人如何有效应对?
解答:
申请人应:
- 分析对比文件:核实国际检索单位引用的现有技术,确认是否真构成新颖性威胁;
- 提交反驳证据:例如提供实验数据证明技术效果差异,或指出对比文件未公开关键特征;
- 限缩保护范围:通过修改权利要求书,排除与现有技术重叠的部分。
注意:需在1个月内书面提交,超期则失去修改机会。
问题2:国际检索报告中的负面上文小编总结是否直接影响国家阶段授权?
解答:
不会直接决定,但可能产生以下影响:
- 审查优先级:部分国家(如中国)对国际检索报告负面的案件可能加快审查;
- 审查倾向:审查员可能参考国际检索上文小编总结,但需独立判断;
- 申请人策略:负面报告可能促使申请人优先选择有利的指定国,或提前修改申请文件。
*关键提示:国家阶段仍可推翻国际检索上文小编总结,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