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三时间自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连续三年未使用,他人可申请撤销,无正当理由则面临
撤三时间起算点的详细说明
什么是“撤三”?
“撤三”是指《商标法》中的“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制度(依据《商标法》第49条),当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未实际使用时,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撤三时间的起算规则
撤三时间的起算点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情形 | 起算时间 |
---|---|
商标注册后从未使用过 | 从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计算连续三年。 2020年5月10日注册公告→2023年5月10日起可申请撤三。 |
商标注册后曾使用过 | 从最近一次使用注册商标的时间节点起计算连续三年。 2020年使用过→2023年起可申请撤三。 |
关键时间点的判定依据
-
使用证据的认定
- 商标用于商品生产、销售、宣传(如包装、广告、合同等)。
- 服务商标需有实际服务场景(如发票、宣传资料等)。
- 注意:仅象征性使用(如内部文件)或非公开用途不视为有效使用。
-
正当理由的例外
以下情况不视为“连续三年未使用”,不可作为撤三依据:- 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疫情等)导致无法使用;
- 政府政策限制(如行业整顿);
- 其他合理理由(需提供证据)。
实务中常见争议点
问题 | 解答 |
---|---|
如果商标在三年内断断续续使用,如何计算? | 以最近一次使用时间为起点,重新计算三年,2021年1月、2022年6月各使用一次→2025年6月起可申请撤三。 |
转让中的商标如何计算撤三时间? | 转让后受让人未使用,则从转让公告日起算;转让前已连续未使用,时间可累计。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商标在三年内被使用?
解答:
有效证据需满足以下条件:
- 时间:发生在申请撤三的前3年内; 显示商标实际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务上;
- 形式:如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材料、产品实物照片等。
示例:2021年的产品包装印刷商标→可证明2021年已使用,撤三时间从2024年起算。
问题2:如何避免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撤三”?
解答:
- 定期使用商标:至少每3年公开使用一次(如发布广告、销售商品);
- 保留使用证据:妥善保存合同、发票、宣传记录等;
- 关注续展期限:避免因未续展导致商标失效;
- 提前应对:收到撤三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通常自通知送达之日起2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