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获酬权指特定情形下权利人依法再次主张合理报酬的权利,多见于知识产权强制许可等场景
二次获酬权的定义
二次获酬权是指权利人(如知识产权所有人、技术成果完成人等)在首次转让或许可其权利后,当该权利被再次转让、许可或产生后续收益时,仍有权基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从后续收益中再次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其核心在于保护权利人对智力劳动成果的持续受益权,避免因权利流转导致原权利人利益受损。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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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第五十四条:强制许可实施后,专利权人有权向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主张合理的使用费。
- 第十六条:专利权人可通过合同约定许可使用费及后续收益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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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 第四十五条: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将其职务成果转让或许可他人后,若第三方再次转让或实施,原完成人可依法获得二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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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明确技术秘密转让中,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属及收益分配规则。
应用场景
场景 | 二次获酬权的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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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强制许可 | 政府强制许可专利后,专利权人仍可要求实施方支付使用费。 |
技术秘密多次转让 | 单位将技术秘密转让给A企业后,若A企业再将技术转给B企业,原完成人可主张二次分成。 |
职务成果转化 | 科研人员完成职务成果后,单位转让该成果,科研人员可从转让收益中获得奖励及后续收益分成。 |
著作权衍生收益 | 作者将版权转让后,若作品被改编为影视、游戏等衍生形式,作者可能依合同获得二次报酬。 |
示例说明
案例:某高校教授王某研发出一项专利技术,以100万元转让给甲公司,合同约定,若甲公司后续将专利授权给其他企业使用,王某有权获得20%的分成。
- 首次获酬:王某直接获得100万元转让费。
- 二次获酬:甲公司将专利授权给乙公司,收取授权费50万元,王某依合同获得10万元分成。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二次获酬权与“一次获酬”有何区别?
解答:
- 一次获酬:权利人仅在首次转让或许可时获得报酬(如一次性转让费)。
- 二次获酬:权利人在首次交易后,对权利的后续流转或收益仍享有分配权(如分成、使用费)。
本质区别:二次获酬权强调对智力成果持续价值的认可,而非一次性买断。
问题2:所有类型的知识产权都适用二次获酬权吗?
解答:
- 适用领域:
- 专利:强制许可、独占许可中的后续收益分成。
- 技术秘密:多次转让或实施的收益分配。
- 职务成果:科研人员对单位转化成果的持续受益权。
- 不适用领域:
- 普通著作权:通常需通过合同约定衍生收益分成,法律未强制规定。
- 商标权:一般以一次性许可费为主,二次获酬需特别约定。
:二次获酬权主要适用于技术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秘密等),且需法律或合同明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