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以EMS物流显示的签收日期为准,建议
商标局接收EMS邮件的时间认定标准
核心判断依据
商标局对通过EMS邮寄的商标申请文件,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具体规则如下:
情形 | 时间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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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正常时段送达 | 以商标局收发室当日签收时间为准(如9:0017:00间签收,视为当日收到) |
非工作时间/节假日送达 |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签收时间(周五20:00送达,视为下周一收到) |
材料不完整或需补正 | 接收时间仍以首次签收日为准,但审查流程会暂停直至补正材料到达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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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不可抗力因素
若EMS因疫情、自然灾害等延迟,需保存邮寄凭证(如物流截图、单据),并向商标局提交情况说明,可能酌情放宽时限。 -
电子申请与纸质并行
若同日通过电子系统提交且纸质材料在途,以电子申请时间为准(需确保电子件完整)。
注意事项
- 邮寄地址准确性:必须使用商标局公示的专用接收地址(如北京某分局),错寄可能导致延迟。
- 凭证保留:保留EMS单号、物流追踪记录及签收截图,作为申请日争议的证明材料。
- 截止日建议:临近期限时,优先选择电子提交或提前35天寄出纸质文件。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EMS显示“已签收”但商标局系统未录入,如何处理?
解答:
若物流信息显示签收成功,但系统未更新,可采取以下步骤:
- 核对EMS单号与商标局公示的签收记录(部分官网提供查询功能);
- 保存签收截图及运单照片,联系商标局客服(电话或线上渠道)提供凭证;
- 如因内部流程延迟,商标局通常会以实际签收日为准,无需重复提交。
问题2:补正材料通过EMS寄回,时间如何计算?
解答:
补正材料的接收时间独立计算,规则如下:
- 期限计算:自《补正通知书》规定的截止日起算,邮寄在途时间不计入;
- 示例:若要求15日内补正,第15日寄出EMS并于次日送达,视为按时补正;
- 超期风险:超期寄出可能导致申请被视为放弃,需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