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与分类
根据中国现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化妆品主要分为两类:
- 特殊化妆品:具有特定功效或较高风险的产品,需经国家药监局注册后方可生产或进口。
- 普通化妆品:未宣称特殊功效或风险较低的产品,实行备案管理。
“第三类化妆品”并非官方分类,可能是对特殊化妆品中某一子类的误称,或源于旧规、行业习惯等,以下基于现行法规解析相关内容。
特殊化妆品的具体范围(原“第三类”可能指向)
特殊化妆品包含以下九类功效产品,需注册管理:
| 类别 | 具体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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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发类 | 促进毛发生长、防脱发等。 |
| 染发类 | 改变头发颜色。 |
| 烫发类 | 改变头发形态(如卷发、直发)。 |
| 脱毛类 | 去除体毛。 |
| 美乳类 | 丰胸、塑形等。 |
| 健美类 | 减肥、瘦身、增肌等。 |
| 除臭类 | 去除体臭、腋臭等。 |
| 祛斑类 | 淡化色斑、黄褐斑等。 |
| 防晒类 | 防止紫外线伤害(SPF/PA值标注)。 |
管理要求对比
项目 | 特殊化妆品 | 普通化妆品 |
---|---|---|
审批方式 | 国家药监局注册(需提交功效依据) | 省级药监局备案 |
标签要求 | 需标注“国妆特字”+注册编号 | 标注“国妆备进字”或“国妆备字” |
功效宣称 | 允许明确宣称对应功效 | 禁止明示或暗示特定功效 |
检验要求 | 需通过安全性及功效验证 | 仅需基础安全性检验 |
常见误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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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是否对应特殊化妆品?
- 现行法规无“第三类”分类,特殊化妆品即为最高风险等级,无需额外分级。
- 若旧规曾用“第三类”代指特殊化妆品,现已统一为“特殊化妆品”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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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化妆品能否升级为特殊化妆品?
若产品宣称特殊功效(如防晒、祛斑),则必须按特殊化妆品注册;否则视为违规。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普通化妆品可以宣传“保湿”“控油”吗?
解答:可以,普通化妆品允许使用《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中的26项安全宣称(如清洁、保湿、控油等),但需通过宣称评价或备案后标注。
问题2:特殊化妆品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解答:需提供配方、生产工艺、功效依据(如实验报告)、安全性评估报告、标签样稿等,且需通过国家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