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11月1日正式启动与日本特许厅(JPO)的双边PPH试点,标志着我国开始加入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体系,以下是关于中国加入PPH的详细说明:
一、中国加入PPH的背景与进程
1、启动时间与首个合作国家
中国于2011年11月1日与日本特许厅(JPO)率先开展PPH试点,成为我国首个双边PPH合作项目。
后续逐步扩展合作范围,截至2024年,已与32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机构建立PPH合作关系,包括美国、欧洲、韩国、巴西等。
2、加入“PPH改进倡议”
2024年4月11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布加入中美欧日韩五局(IP5)合作的“PPH改进倡议”,旨在进一步优化审查周期,将2024年PPH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平均周期和答复周期目标设定为3个月。
二、中国PPH的申请条件与流程
条件/要求 | |
申请时机 | 1. 专利申请已公开; 2. 已进入实审阶段或与实审请求同时提出; 3. 实质审查尚未开始。 |
权利要求对应性 | 需与在先审查局(OEE)的授权权利要求完全一致,或仅修改引用关系、进一步限定(限定内容需在中国原始申请中明确记载)。 |
免费政策 | 中国提出PPH请求无需缴费,且同一申请最多可提出2次请求。 |
优先推荐的合作局 | 建议以IP5(JPO、USPTO、EPO、KIPO、CNIPA)的审查结果为基础提出请求,可省略部分文档提交。 |
三、中国PPH的实践效果
1、审查效率提升
PPH请求获批后,大部分案件的一通平均时间从12个月以上缩短至2个月内,整体审查周期(从请求到结果)约11个月,短于一般程序。
2021年,中国收到PPH请求5754件,占外国发明专利申请的约3%,显示其广泛应用性。
2、授权率与限制
PPH制度仅加速审查流程,不影响最终授权结果,实践中,PPH对授权率的提升作用有限,但通过加快审查进程,间接提高了申请人的可预期性。
四、近期合作扩展与优化
1、新增试点项目
2024年新增中巴(林)PPH试点并延长中德、中冰等试点项目。
2、“MOTTAINAI”试点
中国参与日本主导的“MOTTAINAI”试点,允许基于一国授权结果向多国提出加快审查请求,但暂不适用于PCTPPH。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1:中国PPH请求的对应性要求是否严格于其他国家?
解答:是的,中国对权利要求对应性的要求较严,仅接受完全相同、引用关系修改或进一步限定(需原始申请文件支持)三种情况,而部分国家(如美国)允许更宽松的对应性。
2、问题2:通过PPH加快审查是否会降低中国专利的授权标准?
解答:不会,PPH仅加速审查流程,各国仍按本国专利法进行实质审查,中国对超范围修改的审查较为严格,需确保权利要求对应性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