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近似的定义
商标近似是指两商标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立体标志的形状和外观,颜色或者颜色组合等方面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商标近似的判定原则
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这些商品或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判断商标是否近似,要考虑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施以一般注意力是否会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整体对比与主要部分对比相结合:既要对商标的整体进行比对,又要对商标的主要部分进行对比,且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对于图文组合商标,要先看整体的视觉效果,再看文字部分和图形部分是否相似,以及主要的文字或图形元素是否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联想。
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如果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的显著性和知名度,那么与其近似的商标更容易被认定为侵权,因为消费者更容易将两者联系起来,从而产生混淆。
不同类型商标近似的判定要点
商标类型 | 判定要点 |
文字商标 | 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误认的,判定为近似,但有一些例外情况,如商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明显不同等;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误认的,判定为近似 |
图形商标 | 主要从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等方面进行对比,如果整体视觉效果相似,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则可能被认定为近似 |
组合商标 | 将文字和图形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同时分别对比文字部分和图形部分,如果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相似,或者文字与图形的组合方式容易让消费者产生关联,就可能构成近似 |
立体商标 | 对比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若形状相似,容易使消费者在识别商品来源时产生混淆,可认定为近似 |
颜色商标 | 颜色组合近似,且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使消费者误认的,构成近似 |
容易导致商标近似的情况举例
文字商标:娃哈哈”与“娃哈哈”,文字构成相似,读音相近,容易使消费者误认。
图形商标:两个图形在构图、线条、色彩搭配等方面高度相似,如都是圆形中有类似图案的元素,只是细节略有不同,整体视觉效果容易让消费者混淆。
组合商标:文字部分和图形部分分别与其他商标的部分相似,组合起来整体外观和给人的印象相近,可口可乐”的文字和图形组合与一个类似风格但文字稍作修改、图形也相似的组合商标。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近似一定是侵权行为吗?
解答:商标近似不一定就是侵权行为,除了商标近似外,还需要满足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并且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这两个条件,才构成侵权,如果两个近似商标使用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且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那么就不构成侵权。
问题2:如何避免商标注册时出现近似的情况?
解答:在申请商标注册前,要进行全面的商标查询,包括在商标局官网查询已注册和正在申请中的商标,尽量避免与现有商标重复或近似,尽量使商标具有独特的显著性,避免使用通用名称、常见词汇等,可以请专业的商标代理人或律师帮忙审核商标设计,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