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先申请原则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申请人,这一原则旨在鼓励发明人尽早公开其技术,避免重复研发和专利申请的冲突,以下是对专利先申请原则的详细说明:
核心定义与背景
定义:专利先申请原则强调以申请日作为判断申请先后的标准,无论谁先完成发明,只要先提交有效申请,即可获得专利权。
国际背景: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采用此原则,而美国在2013年以前实行“先发明原则”,后改为“先申请原则”。
关键规则与操作
申请日的确定
一般情况: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邮寄,则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殊情况:享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分案申请以原申请日为申请日。
同日申请的处理
协商解决:若多人同日申请,需协商确定申请人,协商一致后可共同申请或由其中一方申请并补偿他人。
协商不成:双方均不授予专利权,避免重复授权。
例外与限制
情形 | 处理方式 |
同一申请人同日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 | 若实用新型专利未终止且放弃,可授予发明专利权。 |
在先申请被驳回或撤回 | 在后申请仍可能获得专利权。 |
冲突申请(抵触申请) | 在后申请需避开在先申请的新颖性范围。 |
对比:先申请原则 vs 先发明原则
维度 | 先申请原则 | 先发明原则 |
核心依据 | 申请时间顺序 | 实际发明完成时间 |
举证难度 | 低(以申请日为准) | 高(需证明发明过程) |
技术公开 | 鼓励尽早申请 | 可能导致技术保密 |
适用国家 | 中国、欧洲、日本等 | 美国(2013年前) |
优势与潜在问题
优势:简化审查流程,促进技术快速公开,减少重复研发。
潜在问题:可能引发“专利抢注”(他人抢先申请),需发明人及时申请。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两人同一天提交专利申请,如何确定专利权归属?
解答:需申请人协商,协商一致可共有或由一方申请并补偿;协商不成则均不授权,以避免重复授权。
问题2:在先申请被驳回后,他人能否就相同技术申请专利?
解答:可以,若在先申请被驳回或撤回,在后申请仍需通过新颖性审查,但可能因在先申请未公开而不构成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