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宣告的含义
无效宣告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法定程序,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或专利宣告无效的行为。
商标无效宣告:已注册的商标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因侵犯他人权益取得注册,可由商标局主动依职权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或由其他单位、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专利无效宣告: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无效宣告的类型
类型 | 说明 |
绝对无效 | 因违反《商标法》或《专利法》中的绝对禁止性条款(如使用国家名称、国旗等标志)而被宣告无效。 |
相对无效 | 因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姓名权、商标权等)或违反相对禁止性条款(如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被宣告无效。 |
无效宣告的程序
商标无效宣告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提交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2、形式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文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如果存在文件不齐备等形式问题,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正。
3、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经形式审查合格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申请,并向被申请人送达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副本,通知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答辩。
4、实质审查与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案件进行实质审查,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理由等进行评审,如果有必要,可能会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最后作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
5、后续法律救济:当事人对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1、请求:任何人认为专利权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受理与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请求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3、决定与公告: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并通知当事人,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由专利局予以登记和公告。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商标被宣告无效后,之前的使用是否会受到影响?
解答:商标被宣告无效后,其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这意味着该商标从注册之日起就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之前使用该商标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特别是如果该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
问题二: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是否有时间限制?
解答:是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同的专利类型(如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可能存在不同的无效宣告请求期限或条件,具体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