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第 5 类主要包括婴儿用含乳婴儿食品、婴儿奶粉、婴儿尿布等,涵盖众多母婴相关产品。
商标第5类主要涉及药品、医用制剂及相关产品等,以下是其详细明细:
群组及包含商品
群组编号 | 商品类别 | 具体商品示例 |
0501 | 药品,消毒剂,中药药材,药酒 | 人用药、兽用药、中药药材、药酒、消毒剂等 |
0502 | 医用营养品,人用膳食补充剂,婴儿食品 | 医用营养品、人用膳食补充剂、婴儿食品、含药物的糖果、医用树胶、医用冰糖等 |
0503 | 净化制剂 | 化学盥洗室用消毒剂、空气净化制剂等 |
0504 | 兽药,动物用膳食补充剂 | 兽药、动物用膳食补充剂等 |
0505 | 杀虫剂,除莠剂,农药 | 杀虫剂、除莠剂、农药、灭干朽真菌制剂、灭微生物剂、土壤消毒制剂、农业用杀菌剂等 |
0506 | 卫生用品,绷敷材料,医用保健袋 | 卫生巾、失禁用尿布、医用保健袋、非人用除臭剂、含药物的梳妆用制剂等 |
0507 | 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 | 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等 |
0508 | 宠物尿布 | 宠物尿布 |
注释说明
包括:除梳妆用制剂以外的个人保健用卫生制剂;婴儿和失禁者用尿布;非人用、非动物用除臭剂;含药物的洗发水、肥皂、洗剂和牙膏;膳食补充剂,为正常饮食提供补充或有益健康的;医用或兽医用代餐物、营养食物和饮料;不含烟草的医用卷烟。
不包括:制药用原料,例如维生素,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第一类);梳妆用不含药物的卫生制剂(第三类);人用或动物用除臭剂(第三类);支撑绷带,矫形用绷带(第十类);非医用、非兽医用的代餐物、营养食物和饮料,上述应被归入相应的食品或饮料类别,例如低脂炸土豆片(第二十九类),高蛋白谷物棒(第三十类),等渗饮料(第三十二类)。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含药物的化妆品属于第5类商标吗?
解答:不属于,含药物的化妆品一般归属于第3类商标,因为第5类明确不包括梳妆用不含药物的卫生制剂,而化妆品通常属于梳妆用范畴,即使含药物也不在第5类,不过,如果该化妆品具有明确的医用目的,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药品范畴从而归入第5类,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一般默认含药物的化妆品在第3类。
问题2:兽药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在第5类中是同一群组吗?
解答:是的,兽药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在商标第5类中同属0504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