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处理重大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对全国性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在必要时,可组织有关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查处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以及协调处理行为发生地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案件。
省级知识产权局:负责处理本辖区内涉外、涉港澳台或者侵权行为地涉及两个以上地级行政区的有重大影响的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案件。
设区的市(地、州、盟)知识产权局:负责处理除前述规定以外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县(市、区、旗)知识产权局:根据地方性法规规定,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法院
专利侵权纠纷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由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和认定,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对比表格
对比维度 |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 法院 |
处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
处理程序 | 相对简便,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口头审理等环节,一般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 | 程序较为严格和复杂,包括起诉、受理、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判决等环节,一审审限通常为6个月,二审审限为3个月,但实践中可能超出该周期 |
处理结果 | 作出行政裁决,认定侵权行为是否成立,可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但不对索赔金额进行裁定;也可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 作出民事判决,认定侵权行为是否成立,确定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赔偿数额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优势 | 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能快速解决纠纷 | 审判结果具有终局性,对侵权认定和赔偿标准等方面更为权威和细致,可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和诉讼的关系是怎样的?
解答: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和诉讼是两种不同的纠纷解决途径,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一般情况下,若当事人选择了行政裁决,在行政裁决过程中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若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针对行政裁决提起行政诉讼,而如果当事人直接选择诉讼,地方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将不再受理针对同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行政裁决。
问题2:如何确定专利侵权纠纷的管辖部门?
解答: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案件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请求人仅对被控侵权产品制造者提出处理请求,未对销售者提出处理请求,且被控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管辖权,两个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都有管辖权的专利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的,由最先受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上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将下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提级办理,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必要时可以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