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三是指“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以下是关于撤三的详细说明:
撤三的定义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一程序简称为“撤三”。
撤三的适用条件
主体条件: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作为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注册商标提出撤三申请。
客体条件:被申请撤销的商标必须是已注册的商标,且自注册之日起连续三年未使用,无正当理由。
证据要求:申请人需提供证据证明该商标在三年内未被使用,或被申请人无法提供有效的使用证据。
撤三的流程
1、申请提交:申请人可自行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交撤三申请,并说明理由。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申请后,通知被申请人(商标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三年内的商标使用证据。
3、证据审查:商标局对被申请人提供的使用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是否有效。
4、决定结果:若证据有效,商标继续有效;若无效,商标将被撤销。
有效使用证据的标准
时间范围:指定期间内(从申请日起往前推三年)。
地域范围:中国大陆范围内。
证据类型:真实、公开、合法的商业性使用证据,如合同、发票、广告宣传等,且证据之间能互相印证。
撤三的意义
防止商标闲置:避免商标资源的浪费,促进商标的有效使用。
维护公平竞争:为其他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防止因商标被恶意注册而导致的市场混乱。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如果商标在连续三年内使用了,但使用证据不足,会怎么样?
解答:如果被申请人提供的使用证据不足或不符合要求,商标局可能会认定该商标未实际使用,从而做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
2、问题:撤三申请成功后,原商标权人还有机会恢复商标吗?
解答:一般情况下,撤三申请成功后,商标将被撤销,但原商标权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复审申请,如果复审成功,商标可能会恢复有效,如果对复审上文小编总结仍然不满意,还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