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雏形商标可以追溯到古代不同地区和时期的各种标记,这些标记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现代商标的部分特征,但与现代意义上的商标又存在差异,以下是一些早期具有商标雏形的标记:
古代中国的标记
工匠署名:春秋战国时期,木匠、漆匠、陶艺匠等工匠会在自己制作的产品上刻上自己的名字,以区分不同工匠的产品。《汉书·王遵传》有“箭张禁,酒赵放”的记载,分别以制造者的名字来标识箭矢和美酒。
“物勒工名”制度:秦国和三晋时期,兵器生产中实行“物勒工名”制度,兵器上会刻有监造者、主造者和直接制造者的姓名,方便追溯责任和监督质量,如“五年,相邦吕不韦造,少府工室令丞冉,工九”。
地名标记:人们往往以一件质量上乘物品的来源地指代此物品,如西域丝绸、胡马、兰陵美酒等,这些地名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标识商品来源的作用,可视为商标的雏形。
店铺字号与招牌:北宋时期,随着私营工商业的发展,竞争日趋激烈,不少店铺为了推销自家产品,除了装潢店面之外,还会使用独特的店铺字号和招牌,如《清明上河图》中描绘的“刘家上色沉檀栋香”“王家罗锦匹帛铺”等店铺招牌,这些字号和招牌具有一定的识别性,可视为早期的店铺商标。
古代外国的标记
古希腊的陶器、金器标记:公元前3000多年的古希腊时期,人们在陶器、金器等物品上刻上文字或图形的标记,不过最初主要是用于记账、征税或表示垄断经营,并非现代意义上的商标。
欧洲行会标记:13世纪的欧洲大陆,开始盛行各种行会,并在商品上印上行会认可的标记,一方面可以区分生产者、便于对商品质量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可以保持行会对外的垄断。
以下是两个与本文相关的问题及解答:
问题1:中国古代的“物勒工名”制度与现代商标有何异同?
解答:相同点在于都能起到标识产品来源、区分不同生产者以及监督产品质量的作用,不同点在于,“物勒工名”主要是为了方便官府管理和追溯责任,侧重于对产品质量的管控,而现代商标更强调商业标识性和品牌价值,是一种市场竞争工具,其目的不仅是区分来源,还包括吸引消费者、积累品牌资产等。
问题2:为什么说北宋刘家功夫针铺的“白兔”标识基本具备了现代商标的构成要素?
解答:因为它有明确的图形标识(白兔捣药图),具有显著的识别性;有明确的店铺名称(济南刘家功夫针铺)与之对应,表明了商品的来源;还配有广告语(收买上等钢条,造功夫细针,不误宅院使用,转卖兴贩,别有加饶,请记白),起到了宣传和推广产品的作用,这些要素与现代商标的构成要素相似,所以可以说它基本具备了现代商标的构成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