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分类的相关规定,第18类主要包括皮革、人造皮革及由其制成的某些制品,但不包括皮带,以下是详细说明:
第18类涵盖的主要商品
皮革和人造皮革:包括生皮、鞣制过的皮、仿皮革、人造革等。
行李箱和背包:例如手提箱、旅行箱、旅行包、抱婴儿用吊袋、书包等。
其他皮革制品:如行李牌、名片夹、钱包、皮革或皮革板制箱和盒等。
第18类不包含的商品
人用的皮制服装、鞋、帽:这些属于第25类。
为所装产品定制的包或箱:例如笔记本电脑专用包(第9类)、照相机或摄影设备专用包或箱(第9类)、乐器盒(第15类)等。
按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皮革制品:例如磨剃刀的皮带(第8类)、抛光用皮革(第21类)、清洁用麂皮(第21类)、服饰用皮带(第25类)。
为什么第18类不包含皮带
功能和用途:皮带作为服饰配件,主要用于固定衣物,属于服饰用皮带,因此被归类到第25类,而第18类主要关注的是皮革材料及其制成的箱包、旅行用品等,并不涉及服饰配件。
商标分类的逻辑:商标分类依据商品的功能、用途和行业习惯进行划分,服饰用皮带与服装、鞋帽等同属服饰配件类别,因此归入第25类更为合适。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我想注册一个皮带的商标,应该选择哪个类别?
解答:如果您想注册的是服饰用皮带,应选择第25类,如果皮带是作为皮革制品的一部分(如皮具装饰),且不用于服饰,可以考虑第18类,但通常服饰用皮带归入第25类。
问题2:第18类中有哪些与皮革相关的商品?
解答:第18类中与皮革相关的商品包括生皮、鞣制过的皮、仿皮革、人造革、皮革制成的行李箱、背包、钱包、名片夹等,这些商品主要以皮革为材料,但不涉及服饰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