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已无效指注册商标因期限届满未续展、违反商标法或侵犯他人权益等,被宣告自始不具法律效力。
商标已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被有关机关依法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使其从申请之日开始就不被法律保护,该商标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以下是关于商标无效的具体说明:
商标无效的原因
原因类型 | 具体情形 | |
绝对理由 |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 会产生不良影响,如违背公序良俗、带有民族歧视性等。 缺乏显著特征,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三维标志具有技术价值而非显著性。 | |
相对理由 | 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如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外观设计权等。 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 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损害他人在先的合法权益。 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 | |
其他原因 |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或将注册商标用于核定商品以外的商品上,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成为通用名称的商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到期未续展,导致商标失效。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被宣告无效后,之前签订的商标许可合同还有效吗?
解答:一般情况下,商标被宣告无效后,自始该商标专用权即不存在,那么基于该商标的许可合同也失去了履行的基础,通常会被视为无效或可解除,但具体还需根据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责任承担等问题。
问题2:如何避免商标注册后被宣告无效?
解答:在申请商标注册前,应充分进行商标查询和检索,避免与已有的在先权利冲突;确保商标具有显著性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等,在商标注册后,要规范使用商标,按照核定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并积极维护商标的有效性,如及时续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