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申请阶段撤回
主动撤回:在专利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可以随时主动提出撤回申请,一般需要提交书面的撤回声明,向专利局表达撤回该专利申请的意愿,申请人在申请日后,经过考虑觉得该专利的商业价值不大或者技术方案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情况,就可以申请撤回,这个过程相对简单,只要符合专利局的形式要求,如正确填写撤回表格、签字盖章等,专利局会予以审查并批准撤回,专利申请随即终止,相关流程通常在较短时间内(可能几天到几周,具体因专利局工作效率而异)完成。
视为撤回的情况:如果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申请费、审查费等相关费用,且在逾期后未按照规定办理费用减缓或恢复权利手续的,专利局会将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发明专利申请需要在申请日起三年内缴纳实质审查费,若未按时缴纳且无正当理由,就会被视为撤回,对于一些需要提交答复意见或进行修改的环节,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也可能导致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这种情况的发生时间取决于具体的期限规定和申请人的回应情况。
二、专利授权后撤回(放弃专利权)
主动放弃:一旦专利获得授权,专利权人也可以主动放弃专利权,这通常需要专利权人提交书面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并办理相关手续,放弃专利权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比如专利技术已经被更先进的技术替代,继续维持专利权的成本过高(包括年费缴纳等),或者出于商业战略调整等考虑,在提交放弃声明后,专利局会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该专利就会终止,其保护效力也随之消失,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具体要看专利局的工作流程和审查进度。
专利状态 | 撤回/放弃方式 | 大致时间范围 | 关键操作 |
申请中 | 主动撤回 | 几天 几周 | 提交书面撤回声明 |
申请中 | 视为撤回(费用未缴等) | 取决于逾期期限 | 未缴费且未补救 |
已授权 | 主动放弃 | 几个月 | 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 |
三、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后,还可以恢复吗?
解答: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恢复,如果是因为未缴纳费用导致被视为撤回,在一定的期限内(通常是自视为撤回之日起两个月内),申请人可以办理恢复权利手续,缴纳相应的费用和滞纳金,同时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但如果是因逾期不答复等其他原因被视为撤回,恢复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具体要看专利局的规定和实际情况。
问题2:放弃专利权后,该专利技术是否可以自由使用?
解答:一般情况下,当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后,该专利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该技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放弃专利权之前,已经有他人获得了该专利的实施许可,那么在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被许可人可能仍然需要遵守相关约定,直到许可合同到期或双方协商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