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3018主要包括食用香精、香料等,具体有食品用芳香剂、除香精油外的蛋糕用调味品、制糖果用薄荷、香兰素(香草代用品)等内容。
商标3018类属于第30类商标中的一个小类别,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 商品/服务内容 |
1 | 咖啡代用品(非咖啡、非茶、非可可) |
2 | 咖啡调味糖浆 |
3 | 咖啡用调味品(如咖啡精) |
4 | 未烘焙的咖啡豆 |
5 | 加奶的咖啡饮料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商标3018类的商品能否作为商标注册?
答:是的,商标3018类中的商品或服务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注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显著性、不违反法律法规等,申请人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并经过审查、公告等程序后,才能获得商标注册证书。
问题二:商标3018类与第30类其他小类别有何区别?
答:商标3018类只是第30类中的一个小类别,主要关注于咖啡及其相关产品,而第30类涵盖了更广泛的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性食品以及调味佐料等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咖啡、可可、巧克力、茶、谷物制品、调味品等,商标3018类与第30类其他小类别在商品范围上有所重叠但并不完全相同,它更专注于咖啡及其相关产品的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