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解释
专利视为放弃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或者缴纳相应费用等,导致其专利申请或专利权失去效力,就好像是申请人主动放弃了该专利一样。
二、常见情形
情形 | 具体描述 |
未按时缴纳申请费 | 从申请日起算,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例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申请费缴纳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5天内)缴纳申请费,如果未在期限内缴纳,该专利申请就会被视为放弃。 |
未及时答复审查意见 | 在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4个月)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若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可能会导致专利申请被视为放弃。 |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 当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2个月)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年费等费用,如果没有按时办理这些手续,专利权可能会被视为放弃。 |
三、产生的后果
1、失去专利保护
一旦专利被视为放弃,发明创造将不再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这意味着他人可以自由地使用、制造、销售相关的技术或产品,而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2、前期投入作废
申请人在申请专利过程中可能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包括研发成本、撰写申请书的费用、聘请专利代理人的费用等,专利视为放弃后,这些前期投入都无法得到回报。
四、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不小心错过了缴费期限导致专利视为放弃,还有补救措施吗?
解答:一般情况下,错过缴费期限导致专利视为放弃后很难补救,不过,有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向专利局提出恢复权利的请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导致无法按时缴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是自障碍消除后的合理期限内)向专利局说明情况并请求恢复权利,但这种恢复请求是否被批准由专利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问题2:专利视为放弃后,是否可以重新提交申请?
解答:可以重新提交申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重新提交的申请内容不能享有原申请的优先权(除非满足优先权恢复的条件),而且如果重新提交的内容与原申请基本相同,可能会因为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而被驳回,重新申请需要重新经历整个专利申请流程,包括提交申请文件、缴纳费用、答复审查意见等,并且要再次支付相应的申请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