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相近视商标
一、概念定义
相近视商标是指两个或多个商标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近似,使得相关公众在一般注意力下容易产生混淆,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商标,这些商标虽然不完全相同,但相似性足以让消费者难以准确区分它们所代表的不同品牌或商家。
二、近似判断要素
判断要素 | 具体说明 | 示例 |
文字商标 | 1.字形近似:商标文字在视觉上存在相似性,可能是笔画结构、部件组成等方面的相近,白事达”与“白仕达”,仅一字之差,整体字形较为接近。 2.读音近似:发音相同或相近,容易使消费者在听到时产生混淆,雅马哈”与“亚马哈”,读音几乎一致。 3.含义近似:词语所表达的意思或内涵相近,导致消费者对其代表的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解,像“玫瑰”与“玫瑰花”,含义关联紧密。 | “黑牛”与“嘿牛”,“黑”和“嘿”读音相近,整体易混淆;“长城”与“长成”,字形有一定相似性;“飞翔”与“飞向”,含义都与飞行、前进相关。 |
图形商标 | 1.构图近似:图形的整体布局、线条走向、形状组合等类似,使消费者难以分辨差异,例如两个圆形中间都有一条波浪线穿过的图形商标,只是波浪线的弧度略有不同。 2.颜色近似:主要色彩或色彩搭配相似,给消费者以相似的视觉感受,如一个以红色为主搭配黄色小图案的商标,与另一个以橙色为主搭配淡黄色小图案的商标,在色彩上较为接近。 | 两个三角形组合的图形商标,其中一个三角形内部有简单的条纹装饰,另一个三角形内部有类似的点点装饰,整体构图近似;一个绿色底色上有白色花朵图案的商标,与另一个浅绿色底色上有淡黄色花朵图案的商标,颜色近似。 |
组合商标 | 对于由文字和图形共同构成的组合商标,只要其中的文字部分或图形部分与其他商标存在近似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相近视商标,比如一个商标是蓝色圆形中间有“太阳花”文字,另一个商标是蓝色椭圆形中间有“向日葵”文字,文字读音相近且图形都是花卉与圆形的组合,属于相近视商标。 |
三、产生原因
1、商标申请人的主观故意:部分商家为了借助知名品牌的影响力,故意设计与他人商标相近的标识,试图让消费者产生混淆,以达到吸引消费者、获取不当利益的目的。
2、创意巧合:不同的商标设计者在创作过程中,可能由于思维局限或偶然因素,设计出相似的商标,尤其是在一些常见的元素或主题下,更容易出现这种巧合。
四、可能带来的影响
|影响对象|具体影响|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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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容易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选择服务时产生混淆,误认为是自己熟悉或信任的品牌,从而做出错误的消费决策,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例如消费者本想买“娃哈哈”品牌的饮料,却因商标近似误买了“哇哈哈”的仿冒产品,可能发现产品质量不如预期。|
|被模仿的商标所有者|其市场份额可能被侵犯,品牌形象和声誉可能受到损害,还可能面临消费者投诉和维权成本增加等问题,可口可乐”公司的商标若被大量仿冒,其市场销量会受到影响,品牌形象也可能因仿冒品质量问题受损。|
|市场竞争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众多相近视商标的存在会使市场竞争变得混乱,阻碍诚信经营者的发展。|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如何判断两个商标是否构成相近视商标?
答:判断两个商标是否构成相近视商标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看文字商标的字形、读音、含义是否近似;对于图形商标,要观察构图、颜色是否近似;如果是组合商标,则需分别对文字和图形部分进行判断,还要考虑商标的使用背景、商品或服务的类别、相关公众的认知程度等因素,如果两个商标在同类别商品上使用,且普通消费者在一般注意力下容易产生混淆,那么很可能构成相近视商标,但具体的判断往往需要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律师或相关执法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定。
问题二:发现自己的商标与他人的相近视怎么办?
答:如果发现自己的商标与他人的相近视,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商标局提起异议(如果是在对方商标注册申请阶段)或无效宣告请求(如果对方商标已经注册),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自己的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使用证据、对方商标造成混淆的证据等,以证明对方的商标与自己的构成近似且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的帮助,以确保维权行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