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确权手续详细说明
一、申请前准备
事项 | |
确定发明创造内容 | 明确是发明、实用新型还是外观设计,确保其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发明和实用新型)或新颖性和独特性(外观设计),且不属于法律不授予专利权的范畴。 |
进行专利检索 |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渠道,检索现有技术,了解相关领域已有专利情况,评估自己的发明创造是否具备专利性,避免重复研发和侵权风险。 |
二、申请文件撰写与提交
|事项|具体内容|
|选择专利类型并准备材料|根据发明创造的性质选择合适的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发明和实用新型需准备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外观设计需准备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等,所有材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内容清晰、准确、完整。<br>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说明书要详细描述技术方案,包括背景技术、发明内容、具体实施方式等;权利要求书要明确界定保护范围,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要从不同角度清晰展示设计要点。|
|提交申请|将撰写好的申请文件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指定的受理机构,可以通过线上电子申请系统或线下窗口提交,注意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br>电子申请较为便捷,申请人需注册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文件并缴费。|
三、受理与初审
|事项|具体内容|
|受理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文件后,会对其进行形式审查,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无问题,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br>一般情况下,受理时间较短,大约在1 2周左右,若申请文件存在问题,如缺少必要文件或格式错误,受理部门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
|初步审查(仅针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查员会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以及是否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br>如果初审合格,将进入授权程序;若存在问题,审查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答复。|
四、实质审查(发明)
|事项|具体内容|
|实质审查启动|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也可提前请求实质审查),审查员会对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内容进行深入审查。<br>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可能会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申请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说明的地方。|
|答复审查意见|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通常为4个月)以书面形式答复,答复时需针对审查意见进行详细分析和回应,可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陈述意见。<br>如果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答复不符合要求,申请可能被视为撤回或被驳回。|
五、授权与发证
|事项|具体内容|
|授权决定|经过实质审查(发明)或初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若申请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并予以公告。<br>公告内容包括专利申请的主要信息、专利权的授予日期等,申请人成为专利权人。|
|颁发专利证书|专利权授予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向专利权人颁发专利证书,作为其拥有专利权的证明文件。<br>证书上会注明专利类型、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专利权人等信息。|
六、后续手续
|事项|具体内容|
|缴纳年费|专利权人需要按照规定每年缴纳专利年费,以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年费金额根据专利类型和年限有所不同,逾期未缴纳可能导致专利权终止。<br>发明专利授权第1 3年年费为900元/件,第4 6年为1200元/件等。|
|专利权的转让、许可等变更手续|如果专利权人需要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人,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提交转让合同、许可协议等文件,经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告。<br>转让或许可成功后,受让人或被许可人将依法享有相应权利或承担义务。|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专利申请被驳回后还有机会吗?
答:有,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3个月)请求复审,复审请求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提出,并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复审委员会将重新审查申请,若认为驳回决定不当,会撤销原驳回决定,将申请发回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查或直接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若维持驳回决定,申请人仍有机会在后续通过行政诉讼等途径争取权益。
问题二:如何查询专利申请的进度?
答: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提供的公众查询服务系统进行查询,输入申请号或申请人姓名等关键信息后,即可获取申请的相关进度信息,包括受理、初审、实审(发明)、授权等各个阶段的状态及相应的公告信息等,一些第三方专利服务平台也提供类似的查询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