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无效专利是指已获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而被宣告无效。
【外观无效专利】
一、外观无效专利的概念
外观无效专利,即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是指针对已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被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一种法律程序,在外观设计专利审查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仅进行初步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因此其专利权的稳定性相对较低,当第三方认为某项外观设计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时,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二、外观无效专利的理由
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外观设计专利可能因以下几种情况被宣告无效:
序号 | 无效理由 | 说明 |
1 | 违反诚实守信原则 | 申请专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
2 | 不符合授权专利权的客体 | 外观设计需对产品的整体或局部形状、图案等作出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
3 | 不符合授权专利权的主题 |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
4 | 不符合授权专利权的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不属于现有设计、与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不具有明显区别、与他人在先合法权利相冲突等。 |
5 | 申请文件存在缺陷 | 如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不清楚,无法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外观设计。 |
6 | 违反其他审查批准程序 | 包括修改超范围、分案申请超范围、重复授权等。 |
三、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什么是现有设计?
回答:现有设计是指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即该设计已经公开发表或使用。
问题2:如何判断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是否具有明显区别?
回答:需要综合考虑设计特征的确定、组合方式以及是否存在组合的启示等因素,要判断设计特征是否可从现有设计中自然区分出来,组合方式是否合理,以及一般消费者是否能从现有设计中联想到将相关设计特征组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