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利是一个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复杂概念,以下是对其的详细说明:
1、定义与性质
狭义上的全球专利:通常指的是“PCT国际专利”,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缩写,它是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专利合作条约》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某一缔约国的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需要注意的是,PCT申请本身并不直接授予专利权,它只是一种简化了申请阶段的程序,后续还需要进入各个指定国家的审批流程,才能最终获得该国的专利授权。
广义上的全球专利:可通俗地理解成“国外专利”,即专利权人希望在多个国家享有专利权,需要依照不同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
2、申请流程
确定申请类型:明确是发明、实用新型还是外观设计等类型的专利。
递交本地申请(国家阶段):向本国的专利局提交初步的专利申请,这是后续国际申请的基础。
国际检索及审查(国际阶段):受理局受理申请后,由国际检索机关检索现有专利并出具国际检索报告,附以关于该申请的可专利性的书面意见,申请人还可以请求国际预备审查机关出具初步审查报告。
递交国际申请(国际阶段):在国际检索和审查的基础上,向指定的PCT缔约国/地区提交国际申请。
专利授权:最终专利权的授予由被申请国(即国际专利申请中需要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按照国内法的实质和程序要求决定专利授予事项。
3、优势特点
简化程序:减少了跨国申请专利所需的时间和资源,申请人只需在一个缔约国以一种规定语言提出一次申请,如在该申请中指明需要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就产生了分别向这些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效力。
延迟审查:提供30个月(或31个月)评估市场前景的时间,让申请人有更充裕的时间来决定是否进入各个国家的审批程序。
统一语言:使用多种语言(如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减少翻译成本。
统一费用:简化费用支付和管理。
4、相关组织与机构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负责管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各个方面的24项条约,其中包括《专利合作条约》(PCT),WIPO依托于《巴黎公约》而建立,其专利申请、审查和授权形成WIPO专利,这些专利在全球范围内有效,具有跨国效力。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中国的专利主管部门,也是PCT制定的受理单位之一,中国人可以用中文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的国际申请”。
5、常见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全球专利是不是意味着在全世界所有国家都能生效?
解答:不是的,全球专利(无论是通过PCT途径还是其他方式)都需要在各个指定国家进行审批,只有通过每个国家的审批后,才能在该国获得专利保护,不存在一种能在全球所有国家自动生效的单一专利。
问题二:PCT申请成功后是否就意味着拥有了全球专利?
解答:PCT申请成功后只是获得了一个国际申请的资格,并不意味着已经拥有了全球专利,后续还需要进入各个指定国家的国家阶段进行审批,只有在每个国家都成功获得授权后,才能真正拥有在这些国家的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