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销手续
一、准备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需要填写《商标注销申请书》,若为共有商标,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附上其他共有人的书面授权。
2、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直接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委托书:如委托代理组织办理,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商标注册证: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如果无法交回,需说明原因。
5、外文申请书译本:申请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供中文译本。
二、申请途径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的“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电子申请。
2、窗口办理:申请人也可以到商标受理窗口、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等地点直接办理。
3、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人还可以选择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三、审查流程
1、形式审查:商标局会对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文件齐全、符合规定。
2、实质审查包括申请书内容是否完整、申请人名义与商标局档案登记信息是否一致、申请注销的商标是否为有效注册商标等。
3、公告:经审查合格的,商标局会发布注销公告,宣布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终止。
四、注意事项
1、不予核准情形:若注销申请不符合规定,如申请书填写不完整、申请人名义不一致等,商标局将不予核准并发出退回通知书。
2、撤回申请:在商标局核准前,申请人可以申请撤回注销申请。
3、费用:注销申请不需要交纳任何商标规费。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共有商标如何办理注销?
答:共有商标的注册人申请注销时,应由代表人办理申请手续,但需要附上其他注册人的书面授权,代表人需在申请书上填写全体共有人相关信息,并提交全体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注销的申请文件和最新的身份证明文件。
2、问: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后,其商标如何处理?
答: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一年以上且未办理商标移转手续,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该商标注销,申请时需提交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注册商标,其专用权自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