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备案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将该许可情况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的一种法律行为,以下是关于商标许可备案的详细说明:
1、定义:
商标许可备案是指商标注册人(许可人)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使用权,在约定的期间及地域范围内,许可给另一方(被许可人)使用,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的过程。
2、类型:
根据许可双方当事人所负权利义务的不同,商标使用许可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商标普通使用许可、商标排他使用许可和商标独占使用许可。
3、必要性:
防止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处,确保被许可人可以正常使用商标而不侵权。
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备案审查更好地保护双方利益。
为消费者选购商品提供方便,通过《商标公告》向社会公布商标使用许可情况。
作为证明商标使用情况的有力证据之一,特别是在涉及商标撤三(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的情况下。
4、程序:
准备工作:明确约定商标基础信息、商品或服务项目信息、许可使用形式、许可期限、许可类型及限制、商品质量保障、违约责任及其他必要内容。
提交申请:由商标注册人提出备案申请,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等材料。
审查与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公告。
5、注意事项:
未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许可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变更需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对于全资子公司、同一法人代表的情况下,母公司将其注册商标许可子公司,也需要许可合同备案吗?
答:是的,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无论何种形式的商标使用许可,包括全资子公司或同一法人代表的情况,都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
2、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会有什么后果?
答: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被许可人可能随意使用核准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超出双方约定的商品/服务项目范畴;被许可人不按照商标的许可期限合法使用该商标;被许可人不注重该商标的商品质量,随意使用在假冒伪劣产品上,损害了原商标权利的商标品牌效益;最重要的是,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