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金属家具通常属于第20类,该类别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等。
商标金属家具的类别解析
在商标注册中,金属家具通常可归类到多个相关类别,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主要类别——第 20 类
类别详情 | 具体说明 |
类别名称 | 家具 |
包含范围 | 本类主要包括各类家具,如桌子、椅子、床、沙发等,其中金属材质的家具也在此列,例如金属办公桌,其框架由金属制成,桌面可能是木质或其他材料,但整体作为家具产品,可归为第 20 类,像常见的金属折叠椅,以金属为主要结构部件,方便收纳和使用,同样属于这一类别。 |
注册注意事项 | 在申请注册时,需详细描述金属家具的具体设计、功能和用途等特征,以便更精准地确定商标归属,比如一款具有独特造型和多功能设计的金属置物架,要突出其区别于普通金属家具的特点,如特殊的分层结构、可调节高度的功能等,这样能更好地在同类商品中获得商标保护。 |
二、可能涉及的其他类别
(一)第 6 类
类别详情 | 具体说明 |
类别名称 |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路用金属材料 |
包含范围 | 如果金属家具的制作主要依赖于某种特殊金属或合金的独特性能,或者其本身可作为建筑构件的一部分(如大型金属储物架用于商业建筑空间分隔),就可能涉及到第 6 类,一些高端金属家具采用新型合金材料,该合金具有高强度、耐腐蚀等特性,这种金属合金的特性可能会使金属家具与第 6 类产生关联,再如,某些金属展示柜,其设计不仅用于室内陈列展示,还具备一定的建筑空间装饰功能,也可能涉及此类别。 |
注册注意事项 | 若涉及此类,需明确说明金属家具所使用的特定金属材料或合金的成分、特性以及其在家具中的特殊作用,同时要阐述其作为建筑构件或类似功能方面的情况,以满足商标注册的要求,比如一款金属艺术屏风,采用了特殊的金属合金,使其具有精美的纹理和色泽,且在室内空间中起到类似建筑隔断的作用,申请注册时就要考虑这些因素。 |
(二)第 19 类
类别详情 | 具体说明 |
类别名称 | 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建筑用非金属柔性管;建筑用隔热、隔音材料 |
包含范围 | 当金属家具在建筑材料领域有应用拓展时,如金属集成墙板式家具(既具有家具功能又作为墙面装饰和建筑材料使用),或者金属屋顶装饰家具(兼具家具实用性和建筑外观装饰性),可能会与第 19 类相关,一些户外金属休闲桌椅,其设计不仅是家具,还可作为庭院建筑景观的一部分,与周围环境和其他建筑材料相互配合,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第 19 类的分类情况。 |
注册注意事项 | 对于这类情况,要重点描述金属家具在建筑材料方面的功能和用途,如其在建筑结构中的支撑作用、与其他建筑材料的搭配方式、对建筑整体风格的影响等,确保商标注册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金属家具上带有可拆卸的木质装饰部件,该如何确定商标注册类别?
解答:这种情况仍应以第 20 类为主进行商标注册,虽然有木质装饰部件,但主体是金属家具,其核心功能和价值体现在家具的使用和设计上,木质装饰部件只是附属部分,不影响整体的类别归属,不过在注册时,可以对带有木质装饰这一特点进行详细描述,以体现其独特的设计和装饰元素。
问题二:一种金属家具既可以作为室内普通家具使用,又能在户外作为临时建筑结构(如遮阳避雨的亭子),应注册哪些类别?
解答:建议同时考虑第 20 类和第 19 类,在第 20 类注册是因为其具备家具的基本属性和功能,可用于室内日常使用,而在第 19 类注册则是由于它在户外作为临时建筑结构的特殊用途,与建筑材料和建筑功能有一定关联,这样可以更全面地保护该金属家具在不同使用场景下的商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