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官费是指请求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办理某项商标业务时,按规定需要向官方缴纳的费用,以下是详细说明:
1、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
普通商标注册:27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27元)。
颜色组合等特殊申请:500元。
集体、证明商标注册:300元。
2、其他商标业务官费
商标续展:纸质申请500元,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450元。
商标变更:纸质申请250元,网报0元。
商标转让:纸质申请500元,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450元。
商标评审:根据不同评审项目,费用在750元至5000元不等。
3、支付方式
现金:申请人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缴纳现金办理商标业务。
支票:北京市、天津市的申请人可提交与商标业务申请人一致的银行转账支票办理商标业务。
银行汇票:非北京市的申请人可提交与商标业务申请人一致的银行汇票办理商标业务。
银行信汇、电汇:通过银行信汇或电汇的方式缴纳商标官费。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如果选择全类注册,即在所有45个类别中注册同一商标,官费如何计算?
答:根据国家商标局的规定,全类注册的费用为45乘以单个类别的官费(如普通商标注册为270元),即12150元,加上可能的超出10个商品后的额外费用(如果有的话),但具体费用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申请时咨询官方或专业代理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
2、问:商标官费是否可以退还?
答:一般情况下,商标官费一旦缴纳,除非出现特定情况(如申请被驳回且符合退款条件),否则不予退还,在申请商标前,建议仔细阅读相关规定,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