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的条件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说明:
1、违反绝对禁止条款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这些是国家的象征,具有特殊的尊严和意义,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带有对特定民族进行歧视或侮辱性的内容,伤害民族感情的,不予注册。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使用“天然”字样但实际上是人工合成的产品,会误导消费者。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如包含色情、暴力、政治敏感等内容的商标。
2、缺乏显著特征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苹果”作为水果的通用名称,不能作为水果类产品的商标;“DVD”作为通用的产品型号,也不能在相关产品上注册为商标。
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精准”用于手表,“保暖”用于衣服等,这些词汇直接描述了产品的特性,缺乏独特性。
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商标过于简单或复杂,难以让消费者识别和记忆,不具备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
3、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如果两个商标在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等方面近似,容易让人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侵犯他人驰名商标的:驰名商标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即使不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也可能被认定为侵权而驳回。
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果他人已经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了某个商标,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申请人抢注该商标,可能会被驳回。
4、不具有合法性
以三维标志申请的,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构成的三维标志,不得注册:将普通杯子的形状作为三维标志申请商标,因为这是商品本身的性质决定的形状,缺乏独特性。
以与代理人或代表人恶意串通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虚构商标使用事实或伪造相关文件来申请商标注册。
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等在先权利作为商标注册。
5、其他原因
含有不规范汉字或错别字的:如果商标中文字不规范或存在错别字,可能会影响商标的识别和传播,被认为不符合标准而驳回。
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某地区的特色农产品具有一定的地理标志,如果其他地区的商家将该地理标志用于非该地区生产的同类产品上,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如果商标因为与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而被驳回,还有机会通过复审吗?
答:有机会,如果对商标驳回裁定不服,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要求重新审查,即申请驳回复审,在复审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说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含义、外观、发音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或误认,也可以对引证商标的有效性、使用情况等提出质疑。
2、问:商标缺乏显著性被驳回后,如何提高其显著性?
答: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高商标的显著性:一是改变商标的设计,增加独特的元素或创意,使其更具辨识度;二是将商标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紧密结合,通过长期的使用和宣传,让消费者逐渐将其与特定的品牌联系起来;三是在商标中加入具有显著性的要素,如独特的声音、颜色、图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