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1011类代表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类
1、类别:主要包括主要用于诊断、治疗及改善人和动物的功能或健康状态的外科、内科、牙科及兽医用仪器、器械及用品。
2、具体项目
医疗仪器:如心电图描记器、医用测试仪、脉搏计等。
医疗设备:包括医用气褥垫、手术台、医用或牙科用扶手椅等。
医疗用品:如医疗用支撑绷带和特种服装(压力衣、静脉曲张用长袜、拘束衣、矫形鞋)、月经杯、子宫帽、避孕套、分娩褥垫、产钳等。
医疗假体:由人造或合成材料制成的植入用假体及治疗用具,例如人造外科移植物、人造乳房、脑起搏器、可生物降解的骨固定植入物等。
其他相关:还包括医用特制家具等。
第十一类
1、类别:主要涵盖了照明、加热、蒸汽、烹调、冷藏、干燥等方面的产品及服务,以及一些个人保健用卫生制剂等。
2、具体项目
照明设备:如灯泡、灯具等。
加热设备:包括炉具、烤箱、热水器等。
蒸汽设备:用于产生蒸汽的设备等。
烹调设备:如电饭煲、电磁炉等厨房烹饪用具。
冷藏设备:例如冰箱、冷藏柜等。
干燥设备:如烘干机等。
个人保健用品:除梳妆用制剂以外的个人保健用卫生制剂,婴儿和失禁者用尿布,非人用、非动物用除臭剂,含药物的洗发水、肥皂、洗剂和牙膏,膳食补充剂,医用或兽医用代餐物、营养食物和饮料等。
商标分类中的第10类和第11类分别涵盖了广泛的医疗相关产品和个人保健、照明及加热等领域的产品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