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异议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24年12月26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其进一步细化了商标异议申请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如规定了异议申请书的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为商标异议申请人和商标局提供了更明确的操作指南。
二、商标异议的主体
1、在先权利人:指在他人申请商标注册之前,已经依法取得并享有相关权利的人,如商标注册人、著作权人、专利权人等,某人已经在先注册了某一图形商标,当他人申请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图形商标时,该在先注册人即为在先权利人,有权提出异议。
2、利害关系人:包括与被异议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竞争关系的人,以及其他可能因该商标注册而受到损害的人,从事相同或类似商品生产经营的企业或个人,如果他人的商标与之冲突,影响其市场竞争地位,就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3、任何人:只要认为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关于禁用标志等相关规定,无论是否与该商标存在直接的竞争或利益关系,都有权提出异议,如果一个商标包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
三、商标异议的理由
1、相对理由:
与在先商标权利冲突:包括与在先注册商标、在先申请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商标,且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娃哈哈”是驰名商标,如果有人申请注册与之相似的“娃娃哈”用于类似的饮料产品上,就可能构成与在先商标权利的冲突。
侵犯在先其他权利:如侵犯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特殊标志专用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未经授权将他人的美术作品作为商标注册,就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
代理人或代表人抢注: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商标代理人受客户委托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却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抢先注册了该商标。
损害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权益: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果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相同或近似,且使用范围基本相同,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该在先使用人可以提出异议,某企业长期使用未注册但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的商标,当他人申请注册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时,该企业可以基于在先使用权提出异议。
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主要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日以前,他人商标就已经使用并取得了一定声誉,而申请人明知该事实却故意抢先申请注册,看到市场上某品牌的产品销售火爆且具有一定知名度,便抢先将其商标注册为自己的。
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著作权: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或著作权作品相同或近似,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可以提出异议,将他人具有独特设计的美术作品作为商标注册,就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
2、绝对理由:
违反商标法禁用标志的规定:如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等,将“中国”作为商标注册在某些商品上,就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是中国国家生产或与中国有某种特定联系,从而违反了相关规定。
缺乏显著特征: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如果不具有显著特征,不得注册,一些过于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形状等作为商标注册申请时,可能会被认为缺乏显著特征而遭到异议。
四、商标异议的程序
1、提交申请: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应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可以通过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异议人自己办理,自己办理的,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或邮寄书件办理。
2、受理与审查: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符合规定的异议申请予以受理,然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调查核实,分析比较,以确定被异议商标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3、通知答辩:商标局将异议申请副本送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进行答辩,被异议人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作出决定。
4、裁定与公告:商标局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如果是异议成立的,则驳回被异议商标注册申请;如果是异议不成立的,则准予被异议商标注册申请,裁定结果会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
五、商标异议的结果及后续救济途径
1、异议成立:如果异议理由充分,证据确凿,商标局将裁定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被异议人如对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裁定。
2、异议不成立:如果异议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异议理由,或者被异议商标本身并不存在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情形,商标局将裁定异议不成立,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异议人如对裁定不服,同样可以在收到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六、相关问题解答
1、如何提高商标异议的成功率:要提高商标异议的成功率,首先需要确保异议理由是充分且合法的,并且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在主张与在先商标权利冲突时,要清晰地对比两个商标的相同或近似之处,以及使用商品或服务的相似性;在主张侵犯其他权利时,要提供相应的权利证明文件等,要注意遵守商标异议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
2、商标异议的费用是多少:商标异议的费用主要包括官费和代理费两部分,官费是商标局收取的费用,目前为每件750元,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还需要支付一定的代理费,代理费的标准因机构和案件情况而异。
商标异议是商标注册过程中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之一,它不仅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还能有效防止不法分子抢注他人商标或滥用商标权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