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用减缓相关介绍
一、可减缓的费用类型
费用类型 | 说明 |
申请费 |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费用,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等,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以较晚到期者为准)。 |
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 发明专利授权之前,其内容不会被公布,需要缴纳维持费来保持专利申请的有效性,通常每年缴纳一次,具体金额根据年度不同有所变化。 |
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需缴纳审查费,该费用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缴纳,一般有一定期限要求,超期未缴纳可能会有相应后果。 |
年费 | 专利授权后,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年费金额逐年递增,缴纳期限为每年的申请日之前,如果忘记缴纳年费,会有滞纳金产生,超过规定期限仍未缴纳可能导致专利权终止。 |
复审费 | 在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此时需要缴纳复审费。 |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要求费 | 如果申请人在首次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为6个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相同主题的专利申请,并要求享有首次申请的优先权,就需要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
二、减缓比例及条件
(一)减缓比例
1、个人申请: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年费、复审费、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要求费等减缓85%。
外观设计专利:上述费用减缓65%。
2、单位申请: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年费、复审费、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要求费等减缓70%。
外观设计专利:上述费用减缓65%。
3、其他情况:多个个人或单位共同申请同一项专利的,减缓比例按人数或单位数均摊,即每个人或单位享受相应比例的减缓优惠。
(二)减缓条件
1、个人申请减缓条件:
经济困难证明: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证明文件可以是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者由公证机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2、单位申请减缓条件:
企业类型:企业应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属于非营利性组织,如学校、科研机构、慈善机构等,证明文件可以是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是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
3、其他注意事项: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一类费用的减缓,不得重复提交减缓请求。
减缓请求应在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减缓请求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按照批准后的减缓比例缴纳相关费用。
三、相关问题与解答
(一)问题1: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申请人需要在提交专利申请的同时,填写《费用减缓请求书》,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个人申请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和身份证明;单位申请需提供企业类型证明或非营利性组织证明),将专利申请材料和费用减缓请求书一并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减缓请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按照批准后的减缓比例缴纳相关费用。
(二)问题2:如果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申请被驳回了,该怎么办?
答:如果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根据驳回原因进行分析,如果是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减缓申请,如果是不符合减缓条件,例如收入超过规定标准或企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等,那么可能无法再次申请减缓,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全额缴纳专利申请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