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中的第29类主要涉及【食品】,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肉、鱼、家禽及野味:新鲜的、冷冻的或腌制的各种肉类、鱼类、家禽以及野味产品。
2、肉制品:如香肠、火腿、熏肉等加工过的肉类产品。
3、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经过腌制、干燥处理或煮熟的各类水果和蔬菜。
4、果冻、果酱、蜜饯:用于涂抹面包或作为甜点的果冻、果酱和蜜饯。
5、蛋:新鲜的或加工过的蛋类产品。
6、奶及乳制品:牛奶、奶酪、酸奶等乳制食品。
7、食用油和油脂:各种食用油,如橄榄油、花生油等。
8、可食用昆虫:某些文化中视为美味的可食用昆虫。
9、以奶为主的奶饮料:以奶为主要原料的饮品,如奶昔。
10、牛奶替代品:例如杏仁浆、椰浆、花生浆、米浆、豆奶等植物基奶替代品。
11、腌制蘑菇:经过腌制处理的蘑菇。
12、供人食用的加工过的豆类和坚果:加工过的豆类和坚果,适合人类直接食用。
13、人食用的加工过的种子(非用作调味品的):除了调味料外,经过加工可供人食用的种子。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第29类商标中是否包含宠物食品?
答:不包含,宠物食品通常属于第31类,该类主要包括动物饲料等。
2、问:如果我想注册一个包含多种食品的商标,比如既有肉制品又有奶制品,应该选择哪一类?
答:可以选择第29类进行商标注册,因为第29类涵盖了肉制品和奶制品等多种食品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