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属于第5类和第29类商标,主要涉及药物、医用物品、药用饮料、中药食品、保健食品和药食同源食品等。
1、第5类
类别描述:主要包括药品、医用营养品、兽医用药、医用卫生制剂等,药食同源产品因其具有药用价值,如一些滋补类的中药材,可作为药品或保健品使用,所以可归为此类,枸杞具有滋补肝肾等药用功效,当以滋补品形式出现时,就属于第5类。
具体示例:
商品/服务名称 | 说明 |
中药饮片 | 由中药材加工炮制而成的片状产品,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配方或患者自行煎煮服用,具有治疗疾病或保健作用。 |
中成药 | 以中药材为原料,按照特定的处方和工艺制成的现成药品,方便患者使用。 |
营养补充剂 | 含有药食同源成分,用于补充人体所需营养素的产品,如维生素、矿物质、蛋白质等补充剂。 |
2、第30类
类别描述:涉及咖啡、茶、糖、米、面食、糕点、调味品等食品类商品,许多药食同源的物品在日常中也被作为食品食用,因此也可归到此类,红枣既可以入药,也是常见的食品,用于制作糕点、粥等。
具体示例:
商品/服务名称 | 说明 |
茶叶 | 包括各种茶树的叶子和芽加工而成的产品,如绿茶、红茶、乌龙茶等,部分茶叶具有一定的药用功效,如提神醒脑、降脂减肥等。 |
咖啡 | 由咖啡豆研磨而成的饮品,具有提神醒脑等作用,也常被视为一种食品。 |
调味品 | 如盐、糖、酱油、醋等,其中的盐和糖在一定程度上也有药用价值,如盐可杀菌消毒,糖能提供能量等。 |
3、第31类
类别描述:主要是未加工的农业、水产养殖业、园艺、林业产品等,药食同源的农产品在未经过深加工时,可归为此类,比如新鲜的人参、党参等中药材。
具体示例:
商品/服务名称 | 说明 |
新鲜水果 | 包括苹果、梨、葡萄等,富含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成分,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 |
新鲜蔬菜 | 如白菜、菠菜、芹菜等,含有丰富的维生素、纤维素等营养物质,对人体健康有益。 |
谷物 | 像小麦、大米、玉米等,是人们日常饮食的主要来源,也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如健脾养胃等。 |
4、第35类
类别描述:包括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服务,对于从事药食同源产品开发的企业来说,品牌推广、市场营销策划等服务可归为此类,企业为自己的药食同源产品进行广告宣传、品牌推广等活动所需的服务。
具体示例:
商品/服务名称 | 说明 |
广告设计 | 为企业的药食同源产品设计广告宣传方案,包括平面广告、视频广告等。 |
市场调研 | 针对药食同源产品的市场需求、消费者偏好等进行的调查研究服务。 |
商业管理咨询 | 为企业提供关于药食同源产品的生产、销售、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咨询服务。 |
“药食同源”这一概念涵盖了多个方面的产品和服务,因此在商标注册时可能会涉及到多个类别,具体的商标分类还需要根据产品的具体性质和用途来确定,建议在申请商标注册前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以确保选择合适的商标类别并成功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