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冒行为的定义
1、广义定义:假冒行为通常指的是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这种行为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2、法律层面:在法律上,假冒行为还涉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行为还包括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二、假冒行为的表现形式
1、产品质量假冒:生产者、销售者通过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来欺骗消费者。
2、商标假冒: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并用于商品上。
3、专利假冒:对于非专利产品或以非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行为人在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记、在宣传材料上假称为专利产品、伪造或变造专利证书等文件的行为也属于假冒行为。
4、反向假冒:未经商标专用权人许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三、假冒行为的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假冒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假冒行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3、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假冒行为,如非法经营数额巨大、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相关问题解答
1、问:如何区分假冒行为与混淆行为?
答:假冒行为主要涉及产品质量和商标的虚假表示,而混淆行为则更多地表现为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使其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质量等产生错误认识,假冒行为是直接造假,而混淆行为是通过不实手法误导消费者。
2、问:反向假冒是否一定构成商标侵权?
答:不一定,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反向假冒行为在一定条件下才构成商标侵权,如果行为人未经商标专用权人许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且这种行为足以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商标侵权,但如果反向假冒行为没有达到这种程度,或者有其他合法理由(如合同约定允许更换商标),则可能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