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
欧洲专利(或欧洲发明专利,“European Patent”)是由欧洲专利局(EPO)根据《欧洲专利公约》(EPC)审查并授权的、可以在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生效的发明专利。
2、申请途径:
直接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向EPO提出申请,或者在本国申请后在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EPO提出申请。
PCT途径:申请人可以在提出PCT国际申请之日(或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内进入欧洲阶段。
3、申请条件:
发明需具备新颖性、创意以及工业实用性。
专利说明书需清晰且足够详细,便于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发明。
4、申请文件要求:
信息确认:包括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姓名与地址、优先权信息等。
报告文件:包含技术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和摘要。
优先权文件副本:如果适用优先权,需要提交对方申请的优先权证明。
专利代理:必须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如果文件使用非EPO官方语言(英语、法语、德语),需要后补官方语言版本。
5、审查流程:
形式审查:检查文件格式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公开:专利申请会在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时公开。
实质审查:申请人需在公开后6个月内提交审查请求。
授权与公告:符合法律要求的发明将被授予专利权并发布公告。
6、保护范围:
截止日期:自申请日起20年。
欧洲地区范围:可在《专利CX》(EPC)中生效,目前包括38个基站。
7、优势:
拓展欧洲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
提高企业技术形象和市场信任度。
有效保护研发成果,避免技术目标。
相关问题与解答
1、什么是欧洲专利公约?
答:欧洲专利公约是于1973年10月订立的多边条约,依据此条约,缔约国设立了欧洲专利局并确立了授权欧洲专利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程序。
2、欧洲专利的保护范围有多大?
答:欧洲专利的保护范围覆盖了欧洲专利公约的所有缔约国,这些国家包括大部分西欧国家以及一些东欧国家,总共有38个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