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手续详细说明
1、专利申请前的准备
检索:在申请专利前,最好进行专利检索,以确定待申请的内容是否属于“现有技术”,如果待申请的内容在检索到的专利文献或者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已有记载,则有可能影响申请的授权前景。
确定申请类型: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申请的专利类型,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发明和实用新型需要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外观设计需要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
2、提交申请
电子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递交专利申请,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申请。
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面交或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也可以通过设在地方的代办处递交专利申请。
3、受理与初审
受理: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初步审查: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主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如申请内容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4、公布与实质审查(仅针对发明专利)
公布: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申请人可以请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
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实质审查主要对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其他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员可能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审查意见。
5、授权与公告
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
公告: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
6、年费缴纳与维持
年费缴纳: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每年缴纳一定的年费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年费的缴纳应于每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
专利权维持: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专利申请被驳回了怎么办?
答: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根据驳回决定深入分析驳回原因,判断是否需要提出复审请求,如果决定提出复审请求,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专利局提交复审请求书,并缴纳复审费,复审请求将由专利局的复审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根据复审结果作出最终的决定。
2、问:如何加快专利申请的审查进程?
答:申请人可以请求加快审查,这通常适用于那些对社会有重大贡献或者有紧急需求的专利申请,是否能够获得加速审查,还取决于具体的申请领域、申请内容的创新性等因素,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态度,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及时回应审查意见和补正要求,也有助于加快审查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