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抽逃出资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其已经投入公司的出资非法撤回或转移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
一、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
1、通过关联交易:
股东通过虚构的关联交易,将公司资金转移到关联方账户,从而减少公司的资本。
2、虚增利润分配:
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公司利润,然后将虚构的利润以分红的形式转出。
3、虚构债权债务:
虚构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虚假的债务清偿将出资转出。
4、利用非货币资产替换:
用低值的非货币资产(如贬值的设备或库存)替换已投入的货币资产。
5、回购股权未减资:
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导致实质上的资本减少。
6、虚假诉讼:
通过虚假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将公司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
7、脱壳经营:
利用原公司资产另设新公司逃避债务,使原公司名存实亡。
二、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可责令改正,并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刑事责任:
如果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金。
3、民事责任:
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公司债权人因股东抽逃出资而无法实现债权,股东应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相关问题与解答
1、如何认定抽逃出资?
抽逃出资的认定需结合具体行为是否违反公司资本维持原则,是否损害公司权益等因素综合判断,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利用关联交易等手段将出资转出的行为,通常被认定为抽逃出资。
2、抽逃出资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的证据后,被告股东需对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未抽逃出资,法院可能支持原告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