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纳包商标属于第**18类、第20类和第21类**。具体如下:,,1. 第18类主要包括皮革制品、皮具、伞具等,如手提包、背包等皮质或帆布材质的收纳包可归此类。,,2. 第20类涵盖家具、家具部件等,像衣柜用分格收纳挂架等收纳用品属于此类别。,,3. 第21类包含厨房器具、家用器皿、洗护用具等,如家用收纳盘(盛小物件用托盘)等可归为此类。
收纳包的商标类别主要涉及第18类、第20类和第21类,以下是详细的类别说明:
1、第18类
皮革制品相关:如果收纳包是皮革材质,或者主要用于装化妆品等物品且带有皮革部分,可归为此类,例如一些高档的皮质化妆包、手提化妆收纳包等。
旅行用具相关:旅行用的收纳包,如行李箱专用压缩收纳包等也属于第18类。
2、第20类
家具部件及非金属附件:如果收纳包作为家具的一部分或配件,如衣柜用分格收纳挂架,可归为此类。
存储或运输用非金属容器:普通的收纳包,用于存储或运输小件物品,不带有特殊的皮革装饰或不属于特定的旅行、家用范畴,可考虑归为此类。
3、第21类
家庭日用及卫生器具:家用的收纳盘(盛放小物件用托盘)等属于此类别。
厨房器具、家用器皿、洗护用具:一些与厨房、家居清洁等相关的收纳用品,如家用收纳盒等,可归为此类。
在申请收纳包商标时,需要根据具体的产品特性、用途和材质等因素来确定合适的商标类别,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以确保商标申请的准确性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