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
1、定义与要求:商标代理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其他商标事宜的专业机构,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从事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2、备案材料:
《商标代理从业告知承诺书》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包括机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经营范围证明文件(如适用)
3、备案流程:
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网上申请”栏目在线填报备案信息
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提交备案申请后,等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
4、备案结果查询:可通过电子邮箱或中国商标网查询备案结果。
5、备案费用:无须缴纳费用。
6、备案时限: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二、商标代理机构变更
1、变更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名称、地址、负责人等事项的变更。
2、变更材料:
《商标代理从业告知承诺书》
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
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变更表(如涉及人员变更)
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文件复印件(如适用)
3、变更流程:
在线登录网上服务系统,选择“代理变更申请”办理
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提交变更申请后,等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
4、注意事项:变更后的商标代理机构需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商标代理机构注销
1、注销条件:商标代理机构决定不再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或因其他原因需要终止经营时,应办理注销备案。
2、注销材料:
《商标代理从业告知承诺书》(如适用)
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表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通知书或企业自行决定不再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声明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适用)
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3、注销流程:
在线登录网上服务系统,选择“代理注销申请”办理(如适用)
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提交注销申请后,等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
4、注意事项:注销备案前,商标代理机构应妥善处理未办结的商标代理业务。
四、相关问题与解答
1、Q: 同一个商标从业人员是否可以在两个不同的商标代理机构备案?
A: 根据相关规定,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同一个商标从业人员通常不能在两个不同的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但特殊情况下,如该人员同时在总公司和分公司任职,且符合相关规定,则可能允许在两个机构备案,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判断。
2、Q: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时,如何填写“身份证明文件编号”栏?
A: “身份证明文件编号”栏应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代码应与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证件编号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