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权,通常指的是商标专用权,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有权利,以下是对商标专用权的详细说明:

1、定义: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种权利使得商标所有人能够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独占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排除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2、:
专有使用权:商标所有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使用权,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类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所有人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
收益权:商标权人通过将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而自被许可人获得对价或报酬的权利。
处分权:包括转让权、出资权和质押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第三人,可以用商标进行出资设立公司等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也可以将商标出质以设定权利质权。
抛弃商标权:商标权人可以向商标局明示放弃商标权,或者因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而被商标局默示注销商标。

3、保护范围: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意味着,商标专用权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内有效,即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
4、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是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基本法。《民法通则》、《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其他法律也对商标专用权提供了保护。
5、侵权行为: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6、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什么是商标专用权的“专有使用权”?
A1: 商标专用权的“专有使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使用权,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类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所有人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的权利。
Q2: 如果我想放弃我的商标专用权,应该怎么办?
A2: 如果您想放弃您的商标专用权,可以向商标局以明示的方式表示放弃,并由商标局予以注销登记,如果您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商标局也可能会因为您未使用商标而默示注销您的商标,在做出这些决定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