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商标主要涉及第12类和第28类。第12类是运输工具类,包括各种无人机产品如民用无人机、摄影无人机等。第28类是运动器材类,主要是玩具无人机。
类别 | 群组 | 具体商品项目 |
第12类 | 1209 | 军用无人机、民用无人机、摄影无人机、送货用无人机、小型遥控摄影无人机、航拍无人机(非玩具) |
第28类 | 2802 | 玩具无人机 |
第35类 | 3501 | 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 |
3502 | 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 | |
3503 | 替他人推销、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 | |
第41类 | 4101 | 为用户进行无人机驾驶资格的教育考核 |
第41类 | 4105 | 民用无人机的操控、摄影用无人机出租、监控用无人机出租、安防用无人机出租 |
第39类 | 3904 | 民用无人机的操控、摄影用无人机出租、监控用无人机出租、安防用无人机出租 |
第42类 | 无人机配件、无人机租赁、无人售药机、玩具无人机、无人售后机、无人售货机、无人机培训、测绘无人机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为什么无人机商标除了在第12类注册还需要在第35类注册?
解答:第35类主要是服务类商标,涵盖了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如果无人机企业仅在第12类注册了产品商标,而没有在第35类注册商标,当企业在进行市场推广、销售活动时,可能会受到限制,企业无法在宣传推广中使用该商标,或者在开设连锁店铺等方面可能会遇到障碍,为了全面保护品牌和拓展业务,通常建议在第35类也进行商标注册。
问题二:玩具无人机属于第28类,那它与第12类的无人机有什么区别?
解答:第12类的无人机主要是作为运输工具或具有实际飞行功能的设备来使用的,比如用于航拍、农业植保、物流配送等专业领域,而第28类的玩具无人机主要是作为一种玩具产品,供人们娱乐、玩耍之用,其设计更注重趣味性和安全性,飞行性能相对较弱,价格一般也较为便宜,两者在用途、功能、目标受众以及产品设计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