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商标属于第29类,该类主要包括肉、鱼、家禽和野味的食品、肉干、腌肉、香肠、肉酱等。
肉制品商标通常属于第29类,以下是对这一类别的详细解释:
1、核心类别:
肉制品商标主要涉及第29类中的【2901】群组,该群组包括了各种肉类、家禽、野味等。
这一类别涵盖了新鲜、冷冻或冷藏的鸡肉、牛肉、猪肉等,以及加工肉制品如香肠、火腿、培根、肉类罐头等。
2、关联类别:
除了核心的第29类外,肉制品商标还可能涉及第30类(谷物、面粉及调味品)、第31类(生活用品)、第32类(啤酒及饮料)和第35类(广告及商业管理)等相关类别,这些类别与肉制品的生产、销售和推广密切相关,有时也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虑。
肉制品商标主要属于第29类,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涉及其他相关类别,在申请肉制品商标时,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